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采取新设立方式,出资形式全部为非货币形式的,允许实行“零首付”注册,核发营业期限为半年的营业执照,在半年内实收资本缴付到位20%的,登记机关予以变更登记,延长其营业期限。
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纯国有性质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凭国资监管机构出具的净资产确认文件进行验资,勿需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公司,职工人数超过法定的股东(发起人)数量上限的,根据职工自愿,可以由本企业工会代表职工行使股东职权,登记为公司股东,也可以采取职工与信托投资机构签订《信托持股合同》的方式进行信托持股,将信托投资机构登记为公司股东。
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原名称中未使用字号的,在新名称中可不添加字号;允许名称中保留原有的厂、院、所等组织形式,后缀以“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4.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国有、民营企业等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经营活力。
放宽企业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的申请条件,注册资本(金)由最低1亿元降低至5000万元,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由最少5个减少至3个;积极争取总局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5000万元以上的优势扩张型企业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放宽企业年检要求,经工商部门认定的年检免审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且不涉及高危行业的公司、上一年度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公司(以上不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在年检时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
5.支持组建上市公司。助推我市重点国有、民营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直接融资,在办理相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允许发起人全部以股权、净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出资,其中,国有企业的发起人还可以用国有投资权益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帐面审计值不超过评估值的,可以按审计值为基准确定公司股本。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育力度,完善与国资、证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和扶持一批优势骨干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市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提供大量储备。
6.大力培育商品交易市场。以评比“商品交易市场二十强”和“星级文明市场”为抓手,培育打造朝天门市场等5个“百亿级市场”,中国西部鞋都交易城等8个“五十亿级市场”,万州小天鹅综合批发市场等10个“二十亿级市场”,黔江武陵山家居建材市场等15个“十亿级市场”,形成以市场为载体、流通为导向、联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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