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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延政发〔200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增加农民和林区职工收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市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市林业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是长期以来,我市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十分突出,林业产业仍处于小规模、低效益的发展阶段,与全市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好形势极不相适应,林业产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林业发展后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林业产业是农业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对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生态、经济社会协调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林业产业发展有一个新的突破。要立足林业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加快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把发展林业产业与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正确引导,加快发展,为实现“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延安”的目标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机遇,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延安的新形势,立足资源优势,面向市内市外两个市场,以科技为支撑,以效益为核心,以基地建设、龙头培养、骨干项目为重点,用足用活政策,强化综合服务,提高科技含量,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把林业产业发展成富民强市的绿色主导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项目带动原则。把发展林业产业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重点工程项目带动林业产业发展;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择优开发的原则;三是坚持区域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优势产业,在红枣、核桃、花椒、沙棘、酸枣等产品加工上做文章,增加附加值,突出规模效益;四是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品种结构,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五是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下,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六是坚持龙头带动的原则。努力培养龙头企业,扩大基地规模,实行龙头带动。促进加工营销,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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