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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十八)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依托煤炭、石油等工业企业开发岗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鼓励发展私营、个体企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重视发展园艺业、特种养殖业和乡村旅游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强专业乡、专业村和专业户建设,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渠道。

  (二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转向农村,加强农村饮水、电网、公路、沼气等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利用当地原材料,使用本地劳动力。注重建设中小型项目,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农民直接增收。

  (三十)积极稳妥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切实做好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推动耕地向大户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推进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采取优惠政策,搞好综合服务,鼓励、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九、积极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把劳务输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明确输出目标任务,考核到县区,验收到乡镇,抽查到家户。各县区要将输出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细化到村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三十二)抓示范县建设,打造劳务品牌。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劳动保障部《创建劳务输出示范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劳务输出示范乡(镇)、村、户创建活动,形成乡(镇)、村、户示范引路、典型带头的输出格局。推行信息、培训、输出、维权“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政策扶持,在有组织劳务输出方面实现新突破。依托地方优势,打造劳务品牌,增强劳务输出后劲,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工作质量。

  (三十三)加强劳务协作,健全保障网络。充分利用延安特殊的政治地位,不断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市、县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要加挂“劳务输出工作站”牌子,切实履行劳务输出工作职责。市和有条件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地劳务人员的主要流向和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设立服务机构,做好劳务信息传递,开展跟踪管理服务,定向输出、集中输送,建立本地区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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