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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组 长 郝宝仓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高文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雪峰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 白建宏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朱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高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银珠 市纪检委常委

      裴小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发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古益明 市商贸办副主任

      曹 毅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晓辉 市交通局副局长

      牛子仲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 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尚志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刚弟 市畜牧局副局长
    
      白清琦 市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袁雪峰兼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需的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和店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坚决纠正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者,要依法严肃处理。抓紧建立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加强信息收集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一旦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准确判断、妥善处置。

  (三)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各县区政府、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行政执法部门要下大力气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公安部门要对重大制假售假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司法机关要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恶性案件抓紧审理判决,震慑违法犯罪;监察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察,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监管不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各级政府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坚决取消任何挂牌保护和重点保护的规定。专项整治期间,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分别组织2次以上集中打假行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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