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促进餐饮经营者购置食品储藏、加工、消毒等设施,并按卫生标准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使用。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频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按照量化分级信誉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信誉度管理。
到今年底,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实施。
(五)肉类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畜禽购入登记、检验检疫和销售记录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强制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上市销售肉品需同时具备“二章二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到今年底,县区所在地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定点屠宰检疫率保持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此项工作由商贸、畜牧部门牵头,发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实施。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实施。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建筑外窗、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油田市场产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生产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无3C认证标志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底,12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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