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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增强建筑业发展活力

  15、继续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在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的基础上,加快建筑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投入多元化、风险社会化、动力群体化。引导和督促已改制的大型建筑企业,加快股权流转,理顺产权关系,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归并重组子公司,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系。鼓励总承包企业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或参股外地企业。鼓励已改制的中小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有条件的要组建企业集团。鼓励规模大、效益好、市场信誉度高的企业进入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

  16、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企业经营机制的要求,引导企业创新分配机制、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大力拓展市外、国外市场。将扩大外出施工作为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和海外的市场份额。鼓励大企业跨省、跨境施工,打造南京建筑业的良好品牌。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从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重点解决好授信额度等问题。加大建筑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建筑企业积极与国内外大承包商合资、合作,引进资金、管理和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17、积极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加快推进大地集团和南京三建改制验收工作,做好改制企业托管人员相关待遇落实和有关费用的监管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督促企业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梳理和调整。深入改制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协助处理企业遇到的难题。

  七、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8、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企业经理人员、项目经理人员、建造师等执业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逐步实现与建委、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更加完善、更具约束力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建筑业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受到惩罚。加强对建造师日常行为的监管,不断充实完善其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开展建筑领域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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