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建工(建设)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实现建筑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现结合我局管理职能和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1、正确分析认识发展形势。建筑业是我市特别是郊县的支柱、优势产业和特色、富民产业。“十五”以来,全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00亿元,实现增加值29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7%和15%。2006年全市建筑业的规模和效益同步实现历史性跨越,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96亿元,实现增加值111亿元,连续三年保持全省建筑业排名第二的位次。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建筑业在体制机制、产业规模、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有明显差距,建筑业发展的潜力和提升空间还很大。
2、增强加快发展责任意识。“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关键阶段,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快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建设,承办奥运会、世博会,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未来几年,也是南京新的黄金发展期,特别是围绕建设“一城三区”、“五大中心”和实施“跨江发展”战略,一大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将全面展开,建筑业发展前景喜人。同时,我市建筑业发展也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增强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提速发展,不断提高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全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3、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全市建筑业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建筑业目标,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拓展建筑市场,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巩固深化企业改革,着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建筑行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我市由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