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职工和病人、传染病)。
(4)开展健康教育各项经费开支依据。
(5)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门诊部、住院病区的宣传栏分开列出,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
(6)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会议、培训、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7)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照相机、录像机、VCD机等)。
(8)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9)每年对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培训人数、培训率)。
(10)健康教育处方每年编印、印刷数(每年一个统计数并把当年的成品附在统计表后)。
(11)对住院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有关资料(形式不少于四种)。
(12)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记录、照片(每年4次以上)。
(13)开展宣传预防传染病活动记录(每年活动6次以上)。
(14)健康教育知识、行为调查或考核资料。
(15)控烟领导小组。
(16)控烟制度和措施。
(17)控烟计划、总结。
(18)被评为无吸烟单位的需提供有关文件或评先材料。
(19)有控烟宣传资料。
(20)病房和门诊禁烟管理人员名单。
(21)控制吸烟工作管理制度和劝阻病人及其家属吸烟措施。
4、除“四害”工作
(1)除四害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
(2)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名单。
(3)除四害消杀记录和用药登记(含委托专业公司资质和工作情况)。
(4)检查评比资料、监测资料。
5、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有关资料。
(3)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4)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5)日产垃圾收集清运情况。
(6)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6、食品卫生管理
(1)卫生部门监督管理资料(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卫生部门日常监督资料,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患“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和调离情况,餐具抽验、食品卫生自查被查情况)。
(2)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除四害措施落实情况。
7、传染病防治工作
(1)传染、内、儿、妇、皮肤、急诊等科室的门诊日志、疫情报告情况。
(2)设立肠道门诊有关文件、人员、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情况、门诊日记、医务人员培训情况。
(3)开展常规免疫接种有关资料。
(4)乙肝疫苗进货、使用情况资料。
8、污水、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
(1)污水处理情况。
(2)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情况。
9、二次供水管理情况
(1)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3)管理人员体检资料。
(4)清洁制度和清洁记录。
(八)市、区环保局
1、市、区环保机构编制批文。
2、每年环保经费和治理专项经费申请批复等相关文件、统计表。
3、检测网点的设置有关文件和分布图。
4、环境保护“十五”发展规划。
5、城市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6、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7、环保工作年计划、总结。
8、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环保工作和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的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
9、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提案、议案,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率和有关文件。
10、城市环保工作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关于环保工作的第1至8项指标具体值及经省环保局确认的书面资料。
11、上级环保局认定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书面资料。
12、环保工作大事记和日常环保工作的有关照片、录像资料(会议、检测、检查、活动等)。
13、获省以上评定称号的有关资料。
14、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15、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立项、规划、设计、运行情况的文字、照片及录像资料和投资资料,包括污水处理装置、水质监测报告等方面资料。
(九)市建设规划局、区城建局
1、城市颁发的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省主管部门确认的城市规划面积、建成区面积的书面依据(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相符),并附规划图。
3、每年市政园林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申请批复等相关文件、统计表。
4、市政园林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5、市政园林建设年度计划、总结。
6、城市建成区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牌楼、桥梁、河滨景观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资料。
7、当前城区在建建筑工地名称、地址、建筑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等本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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