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注民生,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配套解决的思路,系统性地建设覆盖全社会、惠及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的基础上,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逐个逐步解决,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的和谐社会。
(五)绩效主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财政分配的出发点和基本导向,不断增强绩效观念,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评估,逐步建立以效益为主导的财政分配机制。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和方法,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逐步建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各部门专项支出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向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检查的管理机制。
(六)支持科学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对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调整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节能示范项目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把握国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契机,合理运用财政政策对均衡区域经济发展的引导功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促进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在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持农业生产,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和政策性保险、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政策,维护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推进华侨农场改革,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继续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费继续重点向农村倾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面,推进城乡和谐。
(八)支持科教兴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扶持科技创新。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扩大义务教育受益范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让城镇家庭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学位建设,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扶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保障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扶持产学研合作,推动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育普及,建设创新型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