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及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抓好全市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及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迎接省政府对我市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及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督查内容
(一)农村卫生工作方面
1、区县政府召开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情况。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情况。区县政府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定期补助情况;县级财政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县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拨款到位情况;乡镇卫生院上划县卫生局管理及深化改革情况;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情况,乡村医生从业资格情况。
3、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列入国债项目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地方配套经费落实情况;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要求市、县财政配套经费落实情况。
4、乡镇卫生院全额预算管理落实情况;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落实情况;各地市农村基层人才培训基地筹建情况;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落实情况。
5、区县政府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工作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展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7、扶贫病房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方面
1、区政府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展计划,以及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情况。
2、区政府预算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情况,特别是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等经费情况。
3、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制定的进展情况。
4、开展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情况。
5、组织公立大中型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