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
(市物价局)
2007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市委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安排,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影响价格变动的各方面因素,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以内。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完善价格调控体系,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改进价格调控工作。出台价格调整政策措施,要服从于全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调价项目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准确性,注重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价格调控。
2、加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做好粮食、副食品、药品、石油、煤炭、化肥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日常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加大对价格监测点的指导管理力度,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加强价格信息和监测网络建设,及时预警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加强粮食、化肥价格的监管。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贯彻全省《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价监审办法》,着力落实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的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政策,稳化肥价格。
4、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按照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我市《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监测和值班制度,及时采取应急价格调控措施,防止个别商品、突发事件和局部地区价格波动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5、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全面落实《铜川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基金征收政策的宣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扩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面,加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使2007年基金征收工作有较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