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实施产能、产量控制;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协调组织全市煤炭生产调度工作。
  (十)按有关规定,负责行业内使用省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统筹全市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查、年检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
  (十三)统筹全市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考核发证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营销策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调度全市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市煤炭销售票管理、使用、回收、核查工作。
  (十六)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煤炭局设10个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和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扩大会和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印鉴、保密、接待、信访、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提案和建议的答复;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二)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组织行业实施结构调整,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参与全市煤炭资源开发与规划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行业内使用省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新开办煤矿、改扩建煤矿的矿井地质报告审查上报;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负责行业内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查上报;负责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行业管理科
  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根据省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负责初审上报;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控制和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负责煤矿开办、改扩建初审上报;按有关规定,负责煤矿资源枯竭矿井闭坑、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煤炭储量注销报告的初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年检管理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