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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建设管理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意见
(市建设管理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卫生厅、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和气象局《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责任感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具有危害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的作用,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切实抓好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面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预防和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安全、发展集中供热工作;建设规划部门和房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住宅区的改造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相关防范工作以及做好事件发生后的救济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救治和信息报告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开展相关防范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相关教育和防范工作;广电部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质监部门负责有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打击相关市场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的煤炉取暖器、燃气热水器等商品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统筹协调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对易引起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天气的预测预警工作,将影响通风、排烟的气象预报纳入灾害天气预报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预防和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联动机制。
  三、明确分工,加强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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