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的实施意见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达到甲级县标准。县、乡服务站配备计算机,县级站建立局域网,县、乡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优质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九)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县、乡制订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管理责任。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按常住人口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节育技术和“三查”服务,实行市民化管理。
  三、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创建活动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和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工作措施,明确创建工作目标。要把创建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和各单位,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区县财政要按照中央《决定》和省上规定承担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标准,年初一次列入预算,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增长水平。要确保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技术服务、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待遇得到兑现。同时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上在安排市级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时将对创建区县予以重点支持。
  (三)考核与评估。市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创建区县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评内容之一。创建区县要于当年9月底前,以区(县)委、政府的名义申请市上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市人口计生局申报省上考核验收,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的,由省政府命名表彰。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表彰的区县,省、市进行跟踪检查,凡是工作严重滑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当年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