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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场所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意见的通知

  2、市电信公司等网络运营单位要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提供设备、实施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工作。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要具备同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对接的条件,对原来安装的不具备对接条件的要进行改造,最终达到联网运行。
  3、第一批重点单位特别是金融单位要在2007年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其他单位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由市公安局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凡被明确要求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如不安装,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予以处罚。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主动地向各重点单位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做好前期的各项筹备工作。各重点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到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尽快落实技防措施,确保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一批安装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一、铜川市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6个)
  1、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2、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七二处
  3、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五O处
  4、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三O处
  5、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五七五处
  6、耀州窑博物馆(包括耀州窑遗址)
  二、党政机关单位 (2个)
  1、市委大院
  2、市政府大院
  三、广播、电视新闻单位(5个)
  3、铜川电视台
  4、铜川人民广播电台
  5、铜川日报社
  6、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7、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铜川广播转播台
  四、国防科研单位(1个)
  8、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耀县基地
  五、电信、邮政单位(7个)
  9、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
  10、铜川市长途电信线务局
  11、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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