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铜川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铜川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2O07年铜川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
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陕政办发[2007]52号),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和影响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和餐饮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管理。
在种植养殖环节,以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在生产加工环节,要逐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完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打击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顿百千万”活动,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重点区域违法屠宰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堵塞屠宰环节管理漏洞。
在流通环节,完善食品交易和退出机制,强化经营者自律,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狠抓庙会、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认真实施《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大力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