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自备水源井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自备水源(井)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铜川市自备水源(井)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保证城市供用水安全,按照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内的自备水源(井)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对非法自备水源(井)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自备水源(井)进行关闭。
一、依据和目标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创建卫生城市和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对市区内的自备水源(井)进行治理整顿,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现铜川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水环境。
二、范围和对象
对城市建成区内自来水管网通达地区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备水源(井)拆除供水设施、封闭水源井:
1、截至2007年4月底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以下简称《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井);
2、已经取得《取水许可证》,但取水户私自改变取水用途,或其用水水质经卫生部门检测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生活、饮食、洗浴等)取水户的自备水源(井);
3、已经取得《取水许可证》,但在2006年底以前未按照规定换证、年审、拒不缴纳或者拖欠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户的自备水源(井)。
三、实施计划
自备水源井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07年5月开始, 到2007年12月底结束。
1、准备宣传阶段(2007年5月――6月):制定治理整顿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整治整顿范围内的违法自备水源(井)进行核查,卫生部门对自备水源(井)进行水质检测和检验。
2、实施阶段(2007年7――11月):分两批实施关闭。
第一批关闭对象以无《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井)为主,2007年7月15日前公布关闭名单,关闭期限为2007年8月底。2007年9月15日前对第一批关闭的自备水源(井)进行验收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