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铜川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铜川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铜川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举办铜川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实施方案
  (市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增强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市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拟定于9月份举办铜川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办单位
  铜川市体育局、中共铜川市委老干部工作局、铜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铜川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时间、地点
  2007年9月初在铜川市体育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铜川矿务局、陕西煤炭建设公司、铜川供电局、铜川市邮政局、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铜川铝业有限公司、陕西东风昌河车桥股份公司。
  四、比赛项目
  设门球、乒乓球、太极拳(剑)、木兰拳(剑、扇)、中国象棋、健身秧歌6个项目比赛。
  五、参加办法
  (一)以参赛单位为单位组团参加比赛。运动员报名参赛由所属代表团负责。各代表团报团长l名,副团长2名,工作人员4名。
  (二)各代表团报名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人数:门球7人;乒乓球男3人、女3人(设男、女单打);太极拳(剑)10人(男、女不限,设团体);木兰拳(剑、扇)10人(男、女不限,设团体);中国象棋3人(设个人);健身秧歌10人(设团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