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和铜川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章 域名规范

  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英文域名为:www.tongchuan .gov.cn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中文域名为: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网站的域名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分配,格式为:□□□.tongchuang.gov.cn,或直接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进行申请,格式为www.tc□□□.gov.cn 其中□□□为区县或部门英文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第二十一条 电子信箱<@tongchuan.gov.cn>的开设、运行、维护和撤消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六章 网站维护

  第二十二条 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二)各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必须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应保证政府网站每天24小时开通(包括节假日)运行,以便公众访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二十三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主网站首页信息内容每日更新1次,如遇重要活动或重要信息随时更新。子网站首页信息内容每3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单位基本情况等静态信息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及时修正更新。
  第二十四条 从事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应当定期接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七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政府网站应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网站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病毒防范系统,增加网站系统备份及故障快速恢复机制,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