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县(市、区)招聘名额1:1.1(四舍五入)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组确定各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提出分配名单,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合同鉴证等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经费
招聘所需费用,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
十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吕梁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中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 征(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光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任小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薛 平(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委主任)
樊立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闫建科(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穆允建(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王云照(市纪检委综合检查室主任)
秦保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侯武斌(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