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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2.1.1 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各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县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本级应急指挥部。

  2.1.2 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吕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公安局、纪检委、宣传部、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纠风办、劳动保障局、林业局、交通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分区、武警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要求,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设立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后勤保障、市场监管、宣传、疫情信息报告、专家、候鸟监测、纪检监察等若干个工作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向政府提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控物资等;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扑灭疫情和疫情损失费用的评估。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宣传。对未解密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种媒体不得擅自公开报道。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预案,做好全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市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纠风办协助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域设立临时性动物防疫消毒站,并协助做好省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督查工作。

  市财政局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安排动物防疫技术攻关研究项目,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市民政局负责对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疫情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市内外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

  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督查检查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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