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27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0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及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经受住了持续64天高危火险的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全省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7%,受害森林面积比去年同期下降37%,占森林总面积的0.12‰,实现了无大火、无重大伤亡的“双无”目标,并创下了林火当日扑灭率98%的好成绩,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顺利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2006-2010年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州、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州、市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兑现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希望各州、市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继续扎扎实实地抓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曲靖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昆明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红河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保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普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丽江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楚雄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昭通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德宏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临沧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大理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迪庆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文山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西双版纳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