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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27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0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及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经受住了持续64天高危火险的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全省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7%,受害森林面积比去年同期下降37%,占森林总面积的0.12‰,实现了无大火、无重大伤亡的“双无”目标,并创下了林火当日扑灭率98%的好成绩,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顺利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2006-2010年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州、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州、市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兑现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希望各州、市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继续扎扎实实地抓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曲靖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昆明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红河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保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普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丽江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楚雄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昭通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德宏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临沧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大理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迪庆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文山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西双版纳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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