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2、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分析研究,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审查。

  3、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对井下遇险人员实施抢险救援。

  (八)市供电公司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救援电源的优先供应,不得发生对事故单位供电线路的停限电,按指挥部命令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九)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乡人民政府

  1、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发生事故现场的时间、井下人数、事故类别及人员具体位置等初步情况,防止盲目抢险扩大事故。

  2、负责事故抢险工作人员的车辆、食宿、接待等后勤工作。

  3、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4、负责与电力部门联系,做好事故抢险所需供电线路的安排工作。

  5、协助指挥部调集有关人员和物资,搞好救援工作。

  (十)发生事故煤矿

  1、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煤矿要立即启动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同时立即通知签定协议的矿山救护队。

  2、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3、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物资的筹措和采购。

  4、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煤矿较大和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

  (一)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单位赶到现场后,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技术组、现场抢险指挥组、抢险救灾保卫组、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对外信息宣传发布组、交通运输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并按照总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1.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晋城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

  成 员:市煤炭工业局有关人员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企业办技术负责人

  事故发生煤矿技术负责人

  参加救援的矿山救护队技术负责人

  联络员:事故发生地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职 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方案,并随时修改救灾方案报指挥部;提交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目录;特殊情况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技术组;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矿技术人员负责制作与事故相关的图纸资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联络员负责与指挥部及各组的联络,保障抢险救灾技术组及指挥部的指令传达、反馈到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