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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皖政办[2007]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5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 22号)精神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政府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省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107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2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75项(下放管理层级56项、改变实施部门1项、合并同类事项6项,其他处理12项)。清理结果业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提出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也要在本系统提出衔接的意见和办法,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各市、县政府也要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结果,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各地、各部门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有关上位法新设定或者调整的由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由相关部门统一申报,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公布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上位法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实施。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2.省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5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依据            │        备注        │
├──┼──┼───────────────┼──────────────────────────┼──────────────────┤
│ 省│  1│海员证批件          │《关于授权省外经贸委、省交通厅办理海员证批件的批复》│《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国家海事局│
│ 交│  │               │(皖政秘〔1996〕194号)、《关于加强海员证管理工作若 │海船员〔2006〕430号)第四条、第六条 │
│ 通│  │               │干问题的通知》(交通部交安监发〔1996〕599号)    │明确规定由海员证申办单位自行出具批件│
│ 厅│  │               │                          │                  │
├──┼──┼───────────────┼──────────────────────────┼──────────────────┤
│ 省│  2│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文│  │               │(国务院令第41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化│  │               │                          │令取消               │
│ 厅├──┼───────────────┼──────────────────────────┼──────────────────┤
│  │  3│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国务院令第41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省│  4│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人│  │               │(国务院令第41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口│  │               │                          │令取消               │
│ 计│  │               │                          │                  │
│ 生│  │               │                          │                  │
│ 委│  │               │                          │                  │
├──┼──┼───────────────┼──────────────────────────┼──────────────────┤
│ 省│  5│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因省属企业的股改已经完成      │
│ 国│  │管理事项的审核        │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    │                  │
│ 资│  │               │                          │                  │
│ 委│  │               │                          │                  │
├──┼──┼───────────────┼──────────────────────────┼──────────────────┤
│ 省│  6│对微利或亏损企业印花税分次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地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
│ 地│  │的审批            │〔1988〕第25号)                  │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 │
│ 税│  │               │                          │号)明确规定取消          │
│ 局│  │               │                          │                  │
│  ├──┼───────────────┼──────────────────────────┼──────────────────┤
│  │  7│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审批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
│  │  │               │                          │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
│  │  │               │                          │2004〕170号)明确规定取消      │
│  ├──┼───────────────┼──────────────────────────┼──────────────────┤
│  │  8│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1993〕第6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9│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36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0│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中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   │(国办发〔2004〕6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1│拆本使用发票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1993〕第6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2│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1993〕第6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3│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1993〕第6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省│ 14│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    │《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权在卫生部、国│
│ 工│  │               │施办法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45号)       │家工商总局,省级部门无权认定    │
│ 商│  │               │                          │                  │
│ 局│  │               │                          │                  │
├──┼──┼───────────────┼──────────────────────────┼──────────────────┤
│ 省│ 15│锅炉用无缝钢管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质│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监│  │               │                          │令取消               │
│ 局├──┼───────────────┼──────────────────────────┼──────────────────┤
│  │ 16│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7│螺旋焊缝钢管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8│民用船舶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19│重要电子元器件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0│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1│教学用安全仪器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2│油锯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3│铁路车辆闸瓦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4│弹条扣件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5│带电作业工器具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6│轧钢辊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7│建筑幕墙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  │ 28│工业搪玻璃设备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  │               │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  │               │                          │令取消               │
├──┼──┼───────────────┼──────────────────────────┼──────────────────┤
│ 省│ 29│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食│  │发              │(国务院令第41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品│  │               │                          │令取消               │
│ 药├──┼───────────────┼──────────────────────────┼──────────────────┤
│ 品│ 30│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监│  │核准             │(国务院令第41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管│  │               │                          │令取消               │
│ 局│  │               │                          │                  │
├──┼──┼───────────────┼──────────────────────────┼──────────────────┤
│ 省│ 3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安│  │于运输工具的槽罐)定点生产企业│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全│  │审查             │                          │令取消               │
│ 生│  │               │                          │                  │
│ 产│  │               │                          │                  │
│ 监│  │               │                          │                  │
│ 督│  │               │                          │                  │
│ 管│  │               │                          │                  │
│ 理│  │               │                          │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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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 3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器材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民用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 国│  │卖合同审批的转报       │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科工委令第2号)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已明│
│ 防│  │               │                          │令取消               │
│ 科│  │               │                          │                  │
│ 工│  │               │                          │                  │
│ 办│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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