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关于民主评议医疗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关于民主评议医疗机构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日
关于民主评议医疗机构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纠风办 市卫生局)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机构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的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和“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原则,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和患者关心的医疗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关键,以人民群众和患者满意为目的,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医疗机构政风行风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推进医疗卫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医院评议工作
(一)评议的范围:全市所有公办医疗机构(包括中、省驻铜单位医疗机构、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市卫生局负责评议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铜川市妇幼保健院、铜川市中医医院、陕煤建司总医院、铜川矿务局第二医院、陈家山矿医院、崔家沟矿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耀州区水泥厂职工医院等十一家医疗机构,其它医疗机构的评议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1、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并公示。
2、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问题以及在医药购销中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
3、社会服务承诺是否兑现,承诺处罚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