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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l、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确定集中宣传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浩大的舆论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在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大力宣传“三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三电”专项斗争情况,对已破重大案件进行深入报道,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2、各区县要积极开展“三电”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易发案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城中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较集中的地方和中小学校所在地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斗争。
  3、“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会同“三电”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二)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加大办案打击工作力度。对现行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查证,对久侦未破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
  2、加强挂牌督办工作力度。各区县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逐一摸排梳理,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
  3、加强追逃工作力度。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逐一上网,全力追缉抓捕。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坚决端掉涉嫌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对整治的重点区县,市上要派员督导,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泛滥的被10:01 2007-8-16动局面。
  2、要以贯彻实施商务部、公安部等6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为契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摸清涉嫌收购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冶炼厂底数,掌握收赃、销赃环节,坚决取缔。
  3、组织“三电”企事业单位摸排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高发区域;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制订保护“三电”设施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清理整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废旧金属运输车辆的检查、盘查,堵截公路销赃运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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