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是我国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7]79号),对做好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和市直部门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也把城镇居民收入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8月在全市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获得的大量统计数据和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和研究人民生活、市场价格、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查,一是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民生问题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信息;二是为2008-2010年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保障未来三年经常性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三是掌握我市城镇居民生活用能状况和信息化程度,为制定节约用能措施和评估信息化进程提供基础性数据;四是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工作中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工作的范围和时间
这次调查,国家调查方案安排我市样本量共3400户,占全市城镇居民户数的2.5%,市级调查1200户,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各调查600户,宜君县调查300户,新区调查100户。调查报告期为2007年上半年和2007年6月份。入户访问时间为2007年8月,各区县调查数据上报省属城调队时间为8月31日前。
三、调查工作的经费安排
这次调查所需经费;根据财政管理体制,为满足国家调查需要而增加的支出,中央财政安排调查经费;为满足当地政府需要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我市市级有600户是国家抽中的调查户,另有600户是我市1996年增扩的调查户,调查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解决。各区县所需的调查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