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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上升,煤矿、地面企业、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深刻汲取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重特大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7]4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技术改造,严格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继续扎实深入地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要继续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50号)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07]24号)要求,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缓缓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动员企业广泛发动群众,搞好群查、群防、群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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