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教育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新形势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加快公务员培训的基础设施、机构和师资队伍以及信息化建设,并给予经费保障。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改进培训手段和方法,加强培训教材、教学软件的研发,积极探索网络培训方法;要研究建立和推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的原则,把培训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 12天。
(三)进一步优化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
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行政机关,要以《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为依据,科学规划和设置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切实抓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各类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大力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和“少数民族公务员培养工程”。充分运用东西部对口培训、省院省校合作培训、滇沪合作项目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培训等渠道,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等工作。要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善于学习、 善于研究、善于创新的本领。
四、大力弘扬公务员精神,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是新时期公务员精神的集中概括,也是对新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贯穿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公务员精神的实践形式,努力锻造一支廉洁公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
(一)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创建活动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政府及全体公务员的公仆本质。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创建活动,旨在弘扬新时期公务员精神,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机关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改进为民服务的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赢得人民满意的答案。
要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人民满意的处科室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要以活动为载体,教育广大公务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把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作为始终不变的追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集中群众智慧,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始终不变的责任;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公正管理,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始终不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