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定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县城以上食品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率达到100%。
62.对我市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所售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全市蔬菜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1%以上。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农业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文化繁荣计划
以繁荣城乡基层文化生活为目标,以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文体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厂矿,以文化繁荣促进社会和谐。
63.全面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为全市1656个行政村每个村配备300-500册科普读物,并使其中1/3的“农家书屋”达到国家标准,流动图书“大篷车”下乡送书100天以上。
64.办好第十三届长春书市;组织第二届全民读书活动,举办城市热读讲座30场,市民参与人数达到100万人次,召开全市性读书成果报告会。
65.在城区搭建7个露天舞台;办好第六届长春文化艺术周,组织开展好社区艺术节和农民艺术节;开展广场文化活动200场,为市民放映数字化电影1000场;为基层送戏100场,为农村放映数字化电影1.6万场。
66.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335个自然村2.2万户的广播电视覆盖任务。
67.建设伊通河体育健身长廊,一期工程修建4-6个体育健身园;结合危旧房改造工程,新安装、更新健身路径38套。
68.在城区建设1万平方米体育健身园1个,安装健身器材40件;在绿园区建设有规模的轮滑场1个,并安装健身器材15件。
69.向社会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由61所增加到80所,并就开放时间和范围实行公示。
70.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开展“五个百万”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奥运知识讲座10次;开展群众健身活动300余项次;县(市)、区级活动200项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级活动1000项次。
71.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百镇千村”农民健身工程,在13个乡镇、164个行政村安装篮球架、乒乓球台等体育健身器材。
72.长春图书馆铁北分馆、宽城区文化馆投入使用。
主要责任部门:市文化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