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指挥:日照军分区副司令员
市政府协助分管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日照军分区司令部、日照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有关区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其损失及影响作出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等区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其组成和职责分别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具体设定。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省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全力配合协助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紧建立健全市、县、乡、村(企业)上下信息互通,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做到在发现险情或灾情时,监测人员、村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害或灾情信息;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防汛、气象、地震等有关监测网络互联,相关信息共享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