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日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中、小型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按《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市政府成立日照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