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和发展农村保险业务,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服务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战略。以外出务工农民、失地农民、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自身经济补偿和防灾防损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加快农村财产保险业务发展,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大力推动农村小额信贷综合保险,促进小额信贷业务快速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探索“三农”保险的多种经营方式;尝试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自主经营、政府支持下的互助合作组织等政策性业务经营模式。
(六)加强金融市场服务建设,完善融资功能
积极推动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和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中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及市场化方式,分阶段集中投入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和项目,实现政府
投资的规模化使用和政府支持产业的超常规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鼓励和支持创办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研究组建再担保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七)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已成为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践证明,一个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金融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的振兴。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以现代建材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城市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各金融机构从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实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持久、扎扎实实地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使金融与经济之间形成互助互利互惠关系,增强辖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产生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更为有效地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完善法规、统一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计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业信用管理,建立开放的社会征信体系。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采用国家标准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建设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和数据交换网络,对公共基础信用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增益机制。加快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开展信用区(县)、信用村(镇)、信用杜区、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规范社会信用秩序,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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