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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意见


  15.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捐赠、接受、救助工作网络,加快发展基层慈善机构,充分调动社会救助资源,不断扩大全市慈善资金总量。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广泛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等“六助”活动,增强慈善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七、大力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16.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加廉租房房源,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覆盖面。2008年内,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及其他低收入住房特殊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力度。到2010年,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争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达到当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0%,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满足低收入住房家庭的购房需求。积极推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制度,由政府与个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产权。重视解决好新就业人员和其他城市人群的住房困难。

  17.推进老城区整治和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片区改造步伐,开展“城中村”整治试点工作。抓紧制定总体规划,明确优惠扶持政策,从2008年开始,分期、分区改造老城区危旧房。

  18.大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城乡公用事业一体化建设,力争到2008年区域供水覆盖到乡镇、污水处理覆盖到乡镇。确保粮油肉奶菜等重要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动真碰硬推进化工行业整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扩大城市公交向丹徒区、镇江新区乡镇延伸服务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平安镇江”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八、加强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9.加强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民生工作领导体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民生工作,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把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考核、严格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部门业绩挂钩,督促各级各部门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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