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组 长: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检查枝江市、兴山县。
第二组
组 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检查宜都市、夷陵区。
第三组
组 长:宜昌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检查五峰自治县。
第四组
组 长:市农业局副局长。检查当阳市。
第五组
组 长:市商务局副局长。检查远安县。
第六组
组 长:市卫生局副局长。检查秭归县。
第七组
组 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检查长阳自治县。
四、验收要求
(一)深入实查。检查验收组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方案要求,深入基层,认真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行政处罚档案等资料,现场检查经营单位的证照和索票索证、进货台帐建立等目标完成情况。实地核查的对象、座谈的地点、参加人员范围事先不打招呼,由检查验收组根据需要随机确定。
(二)认真总结。检查验收结束后,各检查验收组应与被检查的县市区政府交换意见。对检查验收情况、总体评价有关对策和建议,要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现场检查表格记录一并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三)廉洁自律。检查组在检查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验收工作,按照有关方案的要求,做好文字汇报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附件:1.宜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表(略)
2.宜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检查表(略)
3.县市区报送装订成册的专项整治材料内容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3:
县市区报送装订成册的专项整治材料内容
一、县市区政府上报材料内容
1、县市区自查总结及按本文件的附件1、附件2复印件;
2、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3、每个县市区的材料单独成册。
二、考核验收组提交材料内容
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检查验收时填写的本文件的附件1、附件2复印件和验收情况报告及考核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