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扎实抓好“回归工程”和“温暖工程”。积极抓好打工经济与回归经济的结合,做到“人回归、厂回乡、钱回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温暖工程”,打造老百姓信得过、捐资方信得过的“温暖工程”品牌。致力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让农民受益,温暖全家。
4、要发挥全市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联系广泛的优势,为农村地区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提供支持。要发挥海外联谊会等团体的作用,加强与侨胞侨属的交流,支持海外人员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献策出力。
5、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在广大农民中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推动加强农村公民道德建设。要鼓励文化、科技、卫生等行业中的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与“三下乡”等活动,为农村地区移风易俗,形成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多办实事。要支持全市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投资、捐助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
6、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政策,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解决少数民族和散居地方“三农”问题的关键,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一要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要在广大农村地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种矛盾,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注重引导,不断夯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组织基础
1、加强领导。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推进统一战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要把是否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列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评比条件,对在服务新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优先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市和各县(市)区对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统一战线成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鼓励。市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活动。二是推行服务机制。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和考察,详细听取所联系的村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帮扶计划。三是建立参与机制。各地要广泛开展“民企联新村,百企联百村”活动,组织和鼓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强化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自觉把企业发展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参与到农村发展中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