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着力解决制约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要经常听取公安机关的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当地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及时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领导为组长,政法、公安、组织、宣传、编制、发改、人事、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安基层基础建设领导机构,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主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目前,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既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又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机遇意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坚持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坚持积极争取支持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机关与基层联动,“硬件”与“软件”并重,真正把基层抓好,把基础打牢,把基本功练好,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襄樊大局,紧密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以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推动警力下沉,加强警务保障,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班子建设,夯实公安工作基础,推动全市公安事业不断发展进步,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支持。

  总体目标是: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从根本上扭转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民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警务保障乏力的状况,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公安基层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警力配置更加科学、警务保障更加有力、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实战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保障标准化。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