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据“铜川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门诊部、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区政府原则上按照一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中心较远的社区,按照1-2万居民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区域应划分明确,避免重叠和遗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六)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之中,予以通盘考虑。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铜川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解决建设用地。城市市政建设需拆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当地政府要按不少于原有面积予以新建或采取购房置换等方式予以补偿。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计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房屋管理部门对用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公房应免费提供使用。城市建成区没有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或达不到标准的,区人民政府应负责购置或在现有公房的基础上改扩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未得到解决以前,按照机构建筑面积标准和当地平均房租水平,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给予房租补助。
(七)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标准化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按照国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O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有专门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用房。从2007年起,对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安排基本的设备投入计划。
(八)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系统保健和管理;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指导和管理;开展伤残人和慢性疾病的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以家庭巡诊、出诊、家庭护理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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