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铜政发〔200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全市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力度,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王益区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各颁发奖牌一面、奖金5000元;对耀州区照金矿业公司等16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各颁发奖牌一面、奖给人民币3000元;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刘天星等48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各奖给人民币300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厉,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在全市所有企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为铜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3: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1:
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名单
印台区人民政府
王益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教育局
附件2:
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耀州区照金矿业公司
王益区安监局
印台区红土镇政府
市经济委员会
市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