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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的决定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的决定
(铜政发〔2007〕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市政府承诺为全市人民办20件实事。24个承办单位精心组织、克服困难、扎实工作,12件实事全面完成任务,8件实事达到年度计划要求,20件实事基本完成。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为民办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各部门、各单位持之以恒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府决定:
  授予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建设管理局、市建设规划局、铜川供电局等6个单位办实事一等奖,各发奖牌一枚、奖励人民币3万元。
  授予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等7个单位办实事二等奖,各发奖牌一枚、奖励人民币2万元。
  授予市新区管委会、市农综办、市果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个单位办实事三等奖,各发奖牌一枚、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在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办好每一件得民心、暖人心的实事。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养成为民、务实、勤政的作风,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铜川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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