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拆除陕西铜川华山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企业机立窑的决定
(铜政发〔200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水泥粉尘污染治理步伐,确保210国道沿线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根据省政府制定的《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市政府决定对陕西铜川华山水泥有限公司、铜川市矿业水泥有限公司、耀县三秦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企业3台机立窑予以关闭拆除。
关闭拆除工作由有关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分别负责实施,于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列入关闭拆除范围的区属企业,由区政府另行下达关闭拆除决定,对只有机立窑生产线的铜川市矿业水泥有限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给3台机立窑的生产用电;监察部门要对关闭拆除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对不积极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关闭拆除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关闭拆除立窑名单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闭拆除立窑名单
┌──────────┬──────────┬──────────┬──────────┐
│序号 │企业名称 │关闭拆除立窑数(台)│负责部门 │
├──────────┼──────────┼──────────┼──────────┤
│1 │陕西铜川华山水泥有限│1 │市环保局 │
│ │公司 │ │ │
├──────────┼──────────┼──────────┼──────────┤
│2 │铜川市矿业水泥有限公│1 │王益区政府 │
│ │司 │ │ │
├──────────┼──────────┼──────────┼──────────┤
│3 │耀县三秦水泥有限公司│1 │耀州区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