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推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支持企业搞好检测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方法,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4.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围绕质量改进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进步要与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相结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要与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相配套。技术改造要把增强品牌竞争力作为重点,根据市场需要,适时增加质量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档次和质量水平。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1.加强对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针对重点骨干企业、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品,加大扶持力度,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
2.进一步完善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对新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获国家免检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获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用地、贷款、税收、研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补贴。省级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3.进一步增强企业创名牌意识,加大品牌经营力度。鼓励企业在发展中创名牌,在竞争中保名牌,以名牌为龙头,发挥优势,扩大协作,延长名牌产品的产业链。围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努力打造区域品牌,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重点培植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新材料及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培植钢铁、浆纸、粮油加工、液体化工、木制品加工、机械制造、造船等临港产业,加快发展汽车及配件、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促进资源向名牌产品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抓好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和扶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加快各类农贸市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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