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根据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经验,我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原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版权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机制。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省市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职责分工
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省版权局: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省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提出总体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对注重自主创新、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予以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的企业及责任人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的建议,对违法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省信息产业厅:负责会同省版权局推荐正版通用软件和有关专业软件产品目录,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文化厅: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工作,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好的工作环境,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省财政厅: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
省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省国资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省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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