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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铜政发〔2007〕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加强消防管理,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一般火灾事故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根据2006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书,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王益区政府等21个单位和贾建民等10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强化安全消防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努力增强防御火灾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6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标兵区县
  王益区人民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
  二、达标区县
  印台区人民政府
  耀州区人民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
  三、先进行业部门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四、先进公安分局
  耀州区公安分局
  新区公安分局
  五、市级列管先进单位
  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区物业管理处
  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
  铜川市第一中学
  铜川煤业宾馆
  铜川市邮政局
  六、先进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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