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把农民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和统筹城乡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制订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
(二)完善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市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要建立部门综合管理服务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全面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服务工作,搞好务工前的引导性培训。城市社区要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为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创造条件,增强农民工的社区意识,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生活。
(五)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输入地和输出地要搞好农民工统计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六)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开设农民工热线,为农民工提供咨询、信息和法律等各方面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树立铜川农民工的良好形象。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