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一是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二是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5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3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48例、装配假肢150例、矫形器15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30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50名,对5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5000件。三是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复明一号”眼科流动手术车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加强市聋儿语训部建设和聋儿家长培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采取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性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服务机构。
8、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9、鼓励和扶持民间力量兴办各类康复设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示范,逐步建立起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康复服务模式,共同促进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10、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目”、“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