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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耀州区安君山水泥总厂等4家企业环境违法情况的通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耀州区安君山水泥总厂等4家企业环境违法情况的通报
(铜政发〔2007〕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集中关闭拆除了3条水泥机立窑、2个小电石厂和4个小造纸企业,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继续深化市区煤烟污染治理,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06年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76天。但是,我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个别企业领导环境意识不强,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超排污染物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给全市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了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督促全市各类企业依法建设、守法生产和达标排放,市政府决定对耀州区安君山水泥总厂等4家企业环境违法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一、耀州区安君山水泥总厂:该厂水泥立窑无环保设施,拒不执行市、区政府停产治理决定,顶风肆意超标排污;3台立窑粉尘排放浓度分别超标190倍、13倍、170倍,在被采取断电措施后,该厂又私自通电擅自恢复1#、3#窑生产,污染十分严重。
  二、铜川市宇泰化工有限公司:该厂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007年元月10日,市环保局下达停产治理决定,该厂无视行政主管部门的停产决定,经常于夜间和节假日违规开机生产,偷排污染物,屡禁屡犯。
  三、陕西省崔家沟煤矿:该矿监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井下废水处理站污泥干化设施处理效果差,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使其下游监测断面氨氮超标12.74倍、化学需氧量超标6.07倍、石油类超标83.2倍、挥发酚超标12倍;污染突出,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市环保局2006年8月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责令该矿于当年11月25日前完成治理,但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污染依然存在。
  四、耀州区白水泥厂:该厂旋窑生产线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差,污染物超标排放;物料露天堆放;生产区及道路扬尘严重;对市创卫办下达的整治任务落实不到位,建筑物外表粉饰至今未全面完成,对区域环境面貌和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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