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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铜政发〔2007〕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05]30号)精神,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措施为重点,以优化整合资源为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创新救助方式,积极推进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目标任务
  以灾民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为救助重点;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三大救助体系,争取“十一五”末,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运转协调、管理统一、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整合资源,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和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制度配套、形式有别。建立目标明确、形式有别、层次分明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着眼于社会救助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及时得到相应的社会救助。从实际情况出发,允许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中实行不同的社会救助标准。
  三是依法保障、管理规范。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程序,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各种救助对象得到应有的救助。加强乡镇、村组(居委会)基层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城乡联动、稳步实施。社会救助内容多、覆盖面广,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面向全社会,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又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实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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