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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铜政发〔2007〕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遏制当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的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本系统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国道、省道、城市道路的事故预防工作。各区县要突出抓好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好道路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驾驶员和机动车管理,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对报考大型客车、货车驾驶资格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将实际道路考试项目列为必考课目。对不按照规定培训,尤其是弄虚作假的驾校,要责令其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培训资格。要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有严重不良驾驶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客、货和七座以上车辆。实行驾驶员奖惩制度,对无违法肇事纪录的驾驶员,可适当给予降低保险费、减免驾照审验费等鼓励;对屡次违章、肇事的驾驶员,要限制和降低准驾车型,并作为重点进行管理。要严格车辆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及客、货车辆严重超载上路行驶等行为。车辆管理所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要强制报废和强制解体。工商和质监部门对违反规定非法拼组装销售“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车辆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坚决从源头上堵塞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漏洞。工商、安监和石油公司要配合交警部门继续实施“断粮工程”,对无牌无证车辆不得加油,防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三、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交通秩序整治的高压态势。公安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70大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科学管理,定期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事故和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各级交警部门要对超载、超限、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辆、货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纠一起。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警务室、农村协管员和交通安全检查站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切实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纠违章行为,使违章人员受到教育,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力争在短期内使严重交通违章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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