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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为: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参与测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为“四大家”领导、县(市)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各乡镇党政正职、各部办委局党政正职,并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加;开发区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班子成员、各部办委局及园区党政正职、管委会办公室科级以上干部;市直各单位为本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3、组织问卷调查。各检查组负责组织对被检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县(市)区问卷调查范围除了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以外,还要广泛征求机关干部、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发放问卷调查表不能少于300份),开发区和市直单位问卷调查范围为参与民主测评人员。

  4、个别座谈和专题了解。县(市)区座谈人员范围为:在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人大、政协负责同志,从“四大家”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部分老同志;部分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乡镇(办)负责同志。开发区参加座谈人员范围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部分老同志、园区办及部分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市直部门参加座谈人员范围为:在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中层正职和二级单位部分负责人;对人员较少的市直单位可扩大座谈范围。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查组要进行专题了解,并写出专题汇报的单行材料。

  5、个别抽查。对县(市)区的检查,随机抽查1-2个乡镇,并实地察看部分基层单位。对开发区和市直单位的检查,随机抽查1-2个下属单位和部门。抽查单位由检查组在检查期间随机选定。

  6、调阅资料。调阅被检查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反馈意见。各检查组在认真检查、综合分析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反馈意见,并向被检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反馈意见要客观评定被检查单位本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既要总结工作的特点和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细致的作风、科学的工作方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客观、准确地肯定被检查单位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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